3月22日下午,国家卫健委通过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进行修订,发布《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传播隐匿等特点,《指南(第三版》做出多项修订,旨在更短的时间内尽可能早的发现感染者,控制传染源。
01“全员检测”变为“区域检测”
新版《指南》将第二版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
《指南》更加强调精准划定检测范围,要求核酸检测应该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不能搞大水漫灌,不能搞“一刀切”,有效利用宝贵的核酸检测资源。
《指南》中的“区域”包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可能小到一个楼栋,也可能大到全市范围,具体要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0224小时内,必须完成全部检测
新版《指南》明确要求在划定区域范围内的核酸检测一律在24小时之内要完成。
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小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小时内完成。
此外,要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力争群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为“黄码”人员单独开设检测通道。
03采样方式变化,不再采用五合一混采
新版《指南》取消了5混1,增加了20混1,要求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
1.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
2.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
3.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
4.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
5.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04提供检测力量测算依据
各设区市不区分人口规模,均按照24小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目标匹配采样和检测力量。
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人员)每小时采集120人的标准测算采样人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人员数(单位:人)=人口数÷360;
采用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10×2;
采用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力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力量(单位:管/日)=人口数÷20×2。
核酸结果反馈需保证24小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05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
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改为“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复核时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
图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图
06成立9个工作专班,特事特办
奥密克戎传播速度快,核酸采样工作组的速度更要快。根据区域核酸检测涉及的各环节、各部门,指导地方成立数据统计专班、采检匹配专班等9个工作专班,规定了专班职责,避免将工作任务简单分割下派给县区。
9个工作组,大事小情都能照顾到位,实时待命为核酸检测工作服务。
07抗原检测作为补充,进一步提速
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后组织实施。
基层核酸检测任务量增加与否,主要还是看“区域”划定范围如何。而区域大小的设定,完全由地方自己把握,这极为考验当地防疫水平、胆识和智慧。
08加强质控,组建立蹲点督导机制
核酸采样督导组采用分片包干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工作。
核酸检测督导组建立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点对点蹲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