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 

“内蒙古清洁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情况的公示(征求意见)

浏览人数:1885 信息来源:西部天然气 


内蒙古清洁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

公  示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清洁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清洁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商都县、化德县、中旗、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后旗等

项目建设内容:内蒙古清洁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清洁能源输配工程、综合能源供应站工程和光伏发电工程三部分。

1.清洁能源输配工程: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公司计划在以燃煤为主的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商都县、化德县、中旗、四子王旗、包头、临河以及巴彦淖尔市等多个地区实施掺氢天然气管道项目,实现天然气管网覆盖,加快氢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氢能产业布局及消纳。清洁能源输配工程包含6条输气(掺氢)管道,分别为:1)五原县——乌拉特中旗输气管道(掺氢)工程;2)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输气管道(掺氢)工程;3)察右前旗——化德输气管道(掺氢)工程;4)察右后旗——察右中旗——四子王旗输气管道(掺氢)工程;5)卓资县——凉城输气管道(掺氢)工程;6)化德-多伦输气管道(掺氢)工程。

2.综合能源供应站工程: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规划建设5 座综合能源供应站,覆盖内蒙古西部地区,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矿区、化工园区、物流园区基本覆盖的能源供应网络方案,推进油气电氢能源供应一体化。包括:1)G338线苏米图东服务区油气电氢综合能源供应站项目;2)G338线苏米图西服务区油气电氢综合能源供应站项目;3)东胜区109国道综合能源站;4)海勃湾加气母站综合能源供应站;5)海勃湾公交枢纽站综合能源供应站。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包含2个项目,分别为:1)纳林河首站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2)中能旗下营液化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64780900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景致环路48号国奥大厦C座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10-8480242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十号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本次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5日。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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